保监局成立纪律处分委员会小组

來源:ia.org.hk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宣布成立纪律处分委员会小组,作为持牌保险中介人和获授权保险公司全新纪律处分机制的一部分。

 

 

保监局获《保险业条例》(第41章)赋权,向获授权保险公司和持牌保险中介人采取纪律行动。新成立的纪律处分委员会小组将会是保监局纪律处分程序的必要部分,纪律处分委员会将负责作出纪律处分的决定。

小组由保监局董事局成员,以及具丰富经验的法律界、金融界和其他界别的专业人士组成,包括一名高等法院前任法官、着名大律师、律师,以及保险业和其他行业的专家,他们均曾参与纪律处分或相关工作。小组成员由保监局委任并且可以续任,任期为三年,即由2020年10月至2023年9月。成员名单已载于保监局网站。

保监局市场行为部主管(署任)郭家华先生说:「我们一直以确保程序公平、有效和稳健为前题,在直接规管保险中介人的全新制度1下,订立纪律处分机制,而纪律处分委员会小组更是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担当重要角色以巩固保险业和保单持有人之间必要的信任基础。我们感谢小组成员接受委任,参与相关工作并服务香港社会,亦期待与他们合作。」

此外,保监局今天出版了创刊号的《监管通讯》。《监管通讯》是一份定期刊物,载列保监局接获投诉的统计数字和评论,并探讨有关保险市场行为操守的主要监管事宜。本期《监管通讯》讨论源自保险代理处理保费的投诉、简介保监局的执法方式,以及分析如何将良好操守的一般原则,亦即全新规管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融入保险市场的企业文化和管治,以确保符合商业道德操守。